2011年1月1号起,中东标准化组织GSO对全球出口到中东七国(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阿曼苏丹王国,巴林王国,也门)的产品实行强制的G-mark 认证。产品上必须获得该认证并且加贴G mark标识才能清关。
自2016年7月1日起,海湾国家针对部分低压电器设备和用品的技术法规强制实施GCC认证要求。该法规实施后,7个海湾国家(包括阿联酋、巴林、沙特阿拉伯、阿曼、卡塔尔、科威特、也门)在本地制造或者进口到该国市场的部分低压电器设备必须满足该技术法规中列出的安规和电磁兼容EMC要求。法规BD-142004-01已于2016年7月1日全面强制执行,2017年1月1日之后,海湾国家本地制造或进口至该国市场已获认证的低电压电子电器设备器具,必须加印带有二维码和发证机构号的G标志。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为海合会,对于进入海合会的某些产品,要求符合海合会制定的标准,并加上GCC标记。产品带有GCC标记,则可以在海合会国家市场自由销售,畅通无阻。
确认是否在管制范围提供:产品海关编码HS +产品说明书+产品图片
GCC认证豁免产品
1. 在特殊环境(如易燃环境)下使用的电器产品
2. 用于放射和医疗的产品
3. 货梯或者客梯的零部件
4. 电表
5. 电网控制器
6. 无线电干扰产品
7. 符合国际安全标准的用于轮船、飞机、火车的专业产品。
G-mark认证流程
1)制造商提供产品资料(说明书、电路图、海关编码)、样品和G-mark认证申请书;
2)机构进行文件审核,并根据GCC技术法规评估产品的安全和电磁兼容,确定产品测试标准并进行测试;
3)对于已提交CB证书和报告的,进行评估差异及完成补充测试;
4)机构完成测试,编写、审核报告,并在GSO数据库进行产品注册登记,认证系统委派产品的注册号;
5)机构签发G-mark形式证书,并授予客户在产品上使用G-mark标志。
注意
a)可以使用3年有效期内的CB证书报告和EMC证书报告申请,机构审核报告是否含国家偏差,是否满足要求;此EMC证书报告需要是GSO指定的认可机构颁发;
b)产品说明书需要英文+阿拉伯语双语;
c)拿到G-mark后,产品出口这7个国家,还需要申请对应国家的清关文件;
d)在特定电器类别以外的产品均按照以往流程提供测试报告申请对应国家的清关文件,此类产品目前不需要也不可以打G-mark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