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电子烟常见问题整理
发布日期: 2024-05-13浏览: 37

荷兰电子烟常见问题整理

1)信息提交的平台

由于荷兰是现下欧盟27个成员国之一,所以按照欧盟的单一市场目标(single market)和单一通告窗口(single notification window)原则,出口荷兰的电子烟的电子烟的相关信息的提交也经过欧盟统一的平台——EU Common Entry Gate或简称 EU-CEG

2)谁负责信息提交

进口商负责向欲投放市场的主管机构提交产品的信息。

进口商必须确保他们和他们的产品在EU-CEG系统中是可识别的。有两种选择:

进口商自行提交信息。

进口商让生产商为他们提交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提交方关联公司(affiliated company)”部分或“提交人指定出资人(appoints contributor)”部分中说明关系。

3)何时提交信息

对于含有和不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和补充容器:在荷兰市场预定投放日期前六个月。对于产品的任何实质性更改,都应重新提交申请。

上一年产品销售量信息:每年提交(不迟于每年6月15日)。

在制造商或进口商获得关于用户群体偏好、产品销售形式和市场调查总结的所有可用内部和外部信息后,在合理期限内这部分信息应提交给监管机构。这个期限一般为2个月。

4)谁负责处理信息

在荷兰,由其国立公共卫生和环境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Public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RIVM)负责为卫生、福利及体育部(minister of Health, Welfare and Sport)收集信息和处理信息。

5) 如何确认提交信息是否正确以及产品是否可以上架荷兰市场

EU-CEG系统只会反馈给提交者提交的信息是否成功注册。不会批准或者不批准产品。RIVM不会对通告的产品给出确认信息,所以不会有公示清单,可将submitter company名称及相应EC-ID发送至官方邮箱确认是否已生效,官方联络点将邮件回复。

6)每个产品的费用是怎样的

按照TPD的说明,成员国可以就接收、存放、处理、分析和信息公告向提交申请的烟草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但是自2024年1月1日起,在EU-CEG提交数据将不再收取费用,但是TNCO(tar, nicotine and carbon monoxide)测量费用除外。

7)荷兰电子烟口味要求

在2020年6月22日的预防协议进度信中,为了进一步降低电子烟的吸引力和保护青少年,荷兰将禁止除了烟草口味以外所有其他口味的电子烟液。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不再允许再荷兰市场售卖除烟草口味以外其他口味的电子烟,并且包装上也不得再提及口味信息。

从2025年1月1日起,烟草(tabak)相关的词也不得再包装和烟具上体现。即使是之前待售的其他口味的电子烟也需处理掉或者退回给到制造商或进口商。

8)零尼古丁电子烟的规定

在产品适用的情况下,对零尼古丁电子烟和补充容器的规定与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和补充容器的规定相同。